53、工程施工时,造成相邻人的损害,发包人和承包人如何承担责任?
发布日期:2013-03-22 作者:110网律师
观点:因工程施工造成相邻人损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发包人(产权人)和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因为,虽然施工行为是承包人实施,但该行为的实施是基于发包人的委托进行的。发包人作为委托人对委托实施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一些损害中,如因基坑开挖造成相邻房屋开裂、倾斜等,本身也是因为发包人对自己土地的利用造成的结果,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如何分担责任应根据承包人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发包人的图纸完成施工任务,承包人无过错的,损害赔偿责任应全部由发包人承担。如果完全是由于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相关法律问题
- A由项目部承包工程,转包给B(无资质,自然人),B在施工过程中突发 3个回答0
- A由项目部承包工程,转包给B(无资质,自然人),B在施工过程中突发 2个回答0
- 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 5个回答10
- 发包人将工程给承包人,承包人又将部分工程给分包人(经同意),发包人 7个回答10
- 公司承包给其他个人的项目出现工伤,现在此人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如何 9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雇工受伤,承包人和发包人如何承担责任
-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12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在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时,请问本案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如何起算?
- 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于施工过程中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负连带责任判例
- 在履行招标程序之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 合同一方以第三人名义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实际履行,“实际发包人”和第三人谁应承担合同责任?
- 发包人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不得行贿其工作人员,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 工程因拆迁原因,长期不能全面施工,承包人是否可以要求发包人承担人工、材料价差?
- 承包人延误工期,工程结算时对此并未处理,发包人在结算后是否还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51、在履行施工合同过程中,发包人绕开承包人,直接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的效力如何认定?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