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账户期间,执法人员私自解封算什么行为?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13-03-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你好:执行人员擅自解除冻结,是一种违法乱纪的行为,根据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第十一条 擅自解除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同时根据民事执行规定,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有权监督,因此你可以向上级法院反应情况,同时该执法人员也可能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因此你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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