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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受损 修还是换谁说了算

发布日期:2013-03-29    作者:连会有律师
 【案例介绍】
  今年春节长假期间,袁先生的朋友去他家玩,晚上袁先生开车送朋友回家时,与其他车辆发生了碰撞。他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过保险公司的定损后,袁先生的车辆被拖到了修理厂。
  在修理过程中,修理厂打电话询问袁先生,车辆有些损坏的零件是否需要更换,袁先生同意更换。但是不久袁先生又接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告诉他车辆受损的零件只需要修复就可以了,不需更换。如果袁先生要求更换的话,保险公司将不对超出部份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针对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袁先生感到不满:修车费用并不是保险公司单独承担的,是他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的,保险公司也该顾及车主的修车意见。既然车主觉得更换新零部件比修复更放心,保险公司就不应该坚持不承担更换零部件的费用,这样给人的感觉就是保险公司在逃避应承担的责任。
  【专家点评】
  专家表示,按照保险行业惯例,首先对于可修可换的零部件,应首先以修复为主,对于无法修复的零部件,保险公司会赞同更换零部件。但这都是基于汽车经修复能达到安全行驶的状态为前提,假如修理员与定损员都认为即使某些零部件修复后,汽车在安全行驶方面仍存在隐患,这时保险公司也应该作出更换零部件的决定。但是,对于哪些零部件在修复后会影响车辆安全行驶,目前并没有一个标准。这时,消费者就需要一个专业的中介机构来进行公正的协调,比如通过保险代理公司。据介绍,目前不少保险代理公司都提供全程代理理赔服务,一旦遇到纠纷,消费者就可以通过保险代理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及公正立场对问题进行处理,车主大可不必因对车险条款一知半解而造成烦琐的理赔手续,同时,保险代理公司还可以结合维修厂、保险公司、客户的三方意见公证的给出理赔评估,并且在后期的协商理赔中参与车险理赔流程,协助车主快速便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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