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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算5天还是7天

发布日期:2013-04-16    作者:连会有律师
//blog.sina.com.cn/s/blog_520271850100amwy.html今年国庆节前夕,某贸易公司接到一份货物订单,安排经营部包括小张在内的全体职员加班, 国庆假期不休息。公司财务人员对小张说,今年十一共有五天假(10月1—5),如不能补休,前三天给三倍工资,后两天给二倍工资。因为今年国庆假期有了新规定,所以,小张不知公司说的是否正确?首先,要清楚今年国庆节放假时间的规定。依据2008年国务院部分节假日安排的规定:国庆节放假时间为929—10月5,共7天。其中,101—3日为法定节假日。所以,公司称今年十一共有5天假是不正确的,应当是7天假期,包括929日、30日两日在内。其次,要正确计算国庆假期的加班工资。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今年101—3日为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且不能采取补休的方式代替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其余四天(9月29、30日,104日、5)为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补休的,必须支付不低于正常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所以,该公司计算加班工资方法是不正确的,并且少算了小张的加班工资;如公司将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进行补休,而不支付三倍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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