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条件
发布日期:2013-04-17 作者:蒋艳超律师
结婚条件,又称为婚姻的实质要件,是指婚姻当事人自身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实质要件可以分为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积极要件”是指结婚当事人必须具备的要件;而“消极要件”是指必须回避的要件,即结婚当事人本人或者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得出现的情况,故又称“禁止要件”、“婚姻障碍”。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包括:积极要件有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消极要件有三:已有配偶的;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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