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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给对方支付2000元,但对方因不满意判的金额一直都不来取,判决书上写明在十日后要支付双倍债务利息,现在早过了十天,但对方还是不来取这2000元,这种情况是

发布日期:2013-05-04    作者:聂晓东律师
法院判给对方支付2000元,但对方因不满意判的金额一直都不来取,判决书上写明在十日后要支付双倍债务利息,现在早过了十天,但对方还是不来取这2000元,这种情况是否还要支付对方债务利息?
法院判给对方支付2000元,但对方因不满意判的金额一直都不来取,判决书上写明在十日后要支付双倍债务利息,现在早过了十天,但对方还是不来取这2000元,这种情况是否还要支付对方债务利息?
我的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这种情况不属于逾期不履行债务情况,属于因为债权人原因,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以通过向有关部门提存的方式清偿债务,或者跟判决法律联系,说明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一审判决,判决需要等待上诉期满后生效,如果15天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如果无法联系到债权人清偿债务,你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提存,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提存后果视为债务已经清偿,希望为你提供的法律服务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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