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租的厂房遇到拆迁时的法律思维
发布日期:2013-05-17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确认之诉·确认事实租赁关系
2004年10月27日,大明公司和金如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大明公司承租金如公司的厂房,租赁期限为2004年11月26日至2008年11月25日。(分析: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租赁合同有书面协议,受合同法保护。)
2009年05月15日,拆迁人和金如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份》,约定拆迁人补偿金如公司补偿款4880万元,包括货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设备迁移费、装潢费、未见证面积补偿等。(分析:拆迁人应当与金如公司和大明公司共同签订补偿协议,双方签订协议的做法违反了拆迁条例的规定,但实践中难以否认协议的效力;拆迁协议签订时间在租赁合同期限之外。)
2009年06月04日,大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金如公司存在事实租赁关系,法院经审理后确认了双方2008年11月26日至2009年04月30日之间存在着事实租赁关系。(分析:租赁协议期届满,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双方未对租赁关系提出异议,推定原租赁协议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拆迁许可证颁发在租赁期间内。)
2009年07月06日,大明公司起诉金如公司,要求支付拆迁补偿款220万元。法院审理时认为,双方在2008年11月26日至2009年04月30日之间经生效判决确认,存在事实租赁关系,而该厂房系于2009年2月被纳入动迁范围,故大明公司作为承租人有权对系争房屋动迁后的相关拆迁补偿利益主张权利。最终判令金如公司支付大明公司拆迁补偿款约100万元。(分析:先确认租赁关系再追索动迁利益,大明公司维权手段十分有效。法院认可拆迁许可在租赁期间,则可主张动迁利益。)
本案中,大明公司首先提起了确认事实租赁关系的诉讼,然后基于租赁关系起诉主张动迁利益,取得了满意的法律后果。
未提反诉,法院判决按期限搬离
2002年05月28日,实业公司与贸易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由贸易公司承租实业公司厂房,租赁期自2002年07月01日至2005年06月30日。双方保证遇到国家征用,双方无条件服从,逐步搬走。租赁期满后,双方未签订续订协议,但贸易公司仍继续占用厂房,并继续支付了至2008年12月底的租金。(分析:租赁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
2009年初,贸易公司欲向实业公司支付第一季度租金时,遭到了实业公司的拒绝。实业公司随后发通知给贸易公司,表示该厂房已经纳入到拆迁许可证范围内,要求贸易公司接到通知后于2009年03月31日前搬离。(分析:实业公司在不定期租赁期限内,行使《合同法》第232条的随时解除权,该行为合法有效。贸易公司也应当在租赁法律关系范围内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后贸易公司未搬离,实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贸易公司搬离。法院认为,实业公司向贸易公司发出的通知,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的租赁关系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贸易公司应当搬离系争房屋和场地。(分析:贸易公司未能提出反诉,要求实业公司进行补偿,丧失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本案中,贸易公司如果能够积极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知承租的厂房在2007年08月15日即已经纳入了拆迁范围内,则可以第一个案例相同的诉讼请求,向实业公司主张动迁利益。法律思维不正确,只能承受承租利益受到的损害。
相关法律问题
-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如何赔偿? 2个回答10
- 我承租了一套门市房,遇到拆迁补偿问题 2个回答20
- 农村个体企业厂房拆迁 3个回答0
- 公司租的厂房遇到市政拆迁,合同年底到期怎 10个回答20
- 2003年男方婚前买小产权房,听说近3-5年会遇到拆迁法律会怎样判决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大美商丘律师
- 股东未届出资期限而转让股权,债权人能否要求原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新《公司法》修订的加法、减法和“引法”
- 最高法院认定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9条裁判意见
- 什么是ISO37301合规管理体系认证?它的好处及如何搭建体系??
- 最高法: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决登记于他人名下的不动产物权归属,而应当判决他人向权利
- 如何申请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的裁判
- 一个老问题:创意是否可以得到保护
- 法院处理诉讼离婚案件,有哪些特殊保护规则?
- 人身安全保护令与离婚诉讼之间的关系
- 实用艺术品如何取得著作权法的保护?
- 电视剧台词引用了他人文字作品中的内容,侵权吗?
- 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公布
- 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建筑材料 的行为是否应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
- 最高法院执行局:执行程序中,债务清偿顺序是先息后本,还是先本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