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3-05-24    作者:110网律师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
法律风险提示:
劳动法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法律中都包含有经济补偿的内容,但新《劳动合同法》更完善了有关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诸如扩大了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的最高额限制,修改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规定等(本文将有所涉及)。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在下列情况出现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行为,劳动者有权即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解除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5)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无法续订劳动合同,或者拒绝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时,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风险级别:☆☆☆☆
风险规避措施:
办理项目
重点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获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解除依据。如该依据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之一,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适用经济补偿金条款时需注意的事项
在请求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适用范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情形有详细规定。概括地说:1)劳动者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原则上不需给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除外;2)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给付经济补偿金,但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情形解除的除外。
2、 经济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支付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而不仅仅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工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3、经济补偿金分段计算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 200811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4、 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
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救济措施
在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时,劳动者可以直接请求用人单位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者对补偿金数额有异议时,劳动者有权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检举、投诉,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工厂为避金融危机搬迁 工人选择辞职获经济补偿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刘女士所在的工厂为了节约原材料运输成本,决定将生产地点从大城市搬到原料产地的山区。上有老母,下有上小学女儿的刘女士表示跟随工厂迁移有困难,只得向工厂提出辞职,但就补偿金的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所以刘女士将工厂告上法庭,要求工厂给付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共计22000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福利待遇纠纷。
庭审中,工厂负责人表示,工厂之所以搬迁到山区,就是因为金融危机,工厂要节约成本,如果要给付工厂的补偿金,那么工厂搬迁就没有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从而搬迁就没有必要,并且,工厂有规定,如果员工不愿意跟工厂去山区工作,可以选择辞职。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庭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法庭最终判决支持了刘女士的各项诉讼费用近15000元。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海波律师
山东济南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71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