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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货款官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2013-06-25    作者:吴意诚律师

 
要想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证据:(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律师咨询400-673-9997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就是你最晚什么时候应该去法院告)为两年,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超过两年,不予保护。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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