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标准
发布日期:2013-08-01 作者:林姜律师
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包括车辆、财物、道路、设施和牲畜等。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交通事故财物损失的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交通事故财物损失的赔偿,是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因此,对交通事故财物损失,应当首先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承担责任,如果财产不能修复的,再折价赔偿。所谓折价赔偿,就是按照被损坏财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原物的价值全部丧失的,以原物的原有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原物恢复原状后,价值减少的,则要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标准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例如:陈某为某村果农,一天他开的农用三轮车与一辆吉普车发生碰撞,陈某的三轮车被撞翻,果全部被撞烂,已无出售的可能。经交管部门调查裁定,吉普车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陈某的三轮车恢复至正常行驶的修理费为500元,其果的估价为200元,这样,陈某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实际上为700元,陈某可就该项直接财产的损失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
三、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含义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
四、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依据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应当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赔偿损失。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洛阳交通事故律师/直接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及依据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天津交通事故律师|事故财产直接损失费赔偿标准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中直接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 保定交通事故律师: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交通事故中直接财产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 交通事故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计算
-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直接财产损害费赔偿标准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