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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情况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3-08-21    作者:110网律师

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可以撤诉吗?
与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同理,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二、婚姻无效案件可以上诉吗?
对于婚姻效力的部分,当事人不可以上诉,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三、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该如何处理?
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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