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财产保险 >> 查看资料

宝马撞坏后车主自行修理 保险公司拒赔引发诉讼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一辆宝马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修理花费8万元左右,保险公司以修理范围没经共同核定为由,拒绝全额理赔。昨日,此案在三门法院开审。

  2004年5月,章某购买一辆宝马越野车。当月18日与某保险公司签订财产保险合同,载明:车损险保额80万元,第三责任险保额50万元,保险费11994元,保险期限:2004年5月18日至去年5月18日。
 
 
  去年5月10日,章某驾驶宝马由宁波机场驶往栎社方向,途经机场路立交桥口处时与一辆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宁波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场大队认定章某的宝马应负全责。

  章某的代理律师介绍,事发后,车主将宝马送到杭州一家4S店修理。事故造成宝马车的大灯、叶子板和水箱等部件损坏。

  庭审中,双方围绕修理的项目及赔偿数额展开激辩。章某的代理律师认为,事故发生后,车主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只派了一名工作人员,随意拍了几张照片,没认真分析损失,也没认真与宝马车主协商具体修理范围。车主把宝马修好后,保险公司以种种理由拒赔。

  保险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章某自行修理车辆,按约有权重新核定,本案的保险责任应当按双方认可的、合理的损失来承担。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


      吴中平 
     今日早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