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车主有难该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新车没买保险就出问题谁负责?
李先生:刚买的新车在上周被正在检修还没有打平的路面挂了底盘,油底壳被挂裂,由于还没有买保险,经销商要求我支付更换配件的费用,这种在保修期内出现的故障不是应该在保修范围吗,为什么还要付费呢?
经销商:由于该客户在事故前没有买保险,因此保险公司绝对不会赔负。客户自身的误操作造成了故障,与车辆质量并没有关系。我们为客户进行了出险服务并更换了油底壳,只要其支付更换的配件费用,这应该是合理的。在和客户积极协商后,我们又提供了8折优惠,客户已经付费将车开走了。
记者点评:从本案中可以看出,问题的关键就在故障责任的归属问题。由于没有购置保险,消费者的误操作造成的故障是不应该由经销商来承担责任的。而该经销商在考虑到客户是购置的新车,没有收取过多的出险费用,还在配件费用上提供折扣,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可取的,给客户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也为企业树立了口碑。
过了保修期可别对车主不理睬
王先生:2000年买的某品牌车,去年意外发现排气筒生锈且已经锈坏了,有很不好听的声音,于是花了几百元换了一个,用了才一年就又锈坏了。我找到商家要求更换他们说已过了保修期不再处理,但我换的是原装排气筒,咋会这样不经用?我多次找到该商家理论,现在他们对我已经采取不理睬的态度了。
经销商:这位消费者的排气筒的确是原装件,但可能是接触水的机会过多促使其短时间再次锈穿,这和配件本身质量没有关系,况且已经过了维修期我们的确没有义务进行免费更换。
记者点评:无论是什么商品,在维修期内出现问题商家都有义务进行免费更换或者给予优惠更换,相反如果过了保修期商家则可以不承担这样的责任。但在消费者没有得到满意答复时,就采取消极态度显然是不合适的,怎样让顾客满意是企业应该不断追求的,这种解决问题的态度显然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本报记者 吕越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一女子为参与网络赌博和归还赌债谎称以可办理社保、医保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获刑七年十个月
- 驾驶人重大过错不免除交强险人身损害赔偿
- 下车后被撞是否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理赔范畴
- 机动车保险合同约定银行为受益人的效力探讨
- 车牌与保单记载不一致保险公司应否担责
- 车牌与保单记载不一致保险公司是否担责?
- 无证驾驶肇事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 该案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
- 也谈无证驾驶造成事故是否属强制保险范围
- 该案中保险公司应否理赔
- “套牌车”发生意外能否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 交强险脱保商业险能否理赔
- 顾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 盛中亚诉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 张一慧诉蒋文、都邦保险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热点专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