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发布日期:2013-11-05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回放】
李某(女)是私营企业的老板,离异多年。2010年5月经人介绍与丧偶的王某相识,经过一年多的交往,两人决定结婚。由于经历过失致的婚姻,李某对自己名下的股份、房产、汽车等价值数千万元的财产表示担忧,怕将来万一婚姻失败在财产上产生纠葛,于是向王某提出双方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王某也表示同意。那么,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财产公证的具体步骤: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如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未拿到产权证的带上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正接待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本案,李某为使自己的婚前巨额个人财产有所保障,防止婚后夫妻因财产问题产生矛盾,可以采取婚前财产公证的形式。在王某也同意的情况下,双方可以按照上述步骤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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