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要点
发布日期:2013-12-06 作者:110网律师
一、责任认定
责任认定通常情况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这一环节中当事人应当及时与交警办案人员沟通,尽力将发生交通事故有利于自己的事实向交警说明,争取责任划分有利于自己。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千万不要以为不服责任认定书的责任人,不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不签字会对自己无效。交警送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如果你不签字,会记录在卷,同样会有效。
二、损害范围的确定
等受害人治疗伤情基本稳定后,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就是确定人体受到损害范围的依据。其他财产必要时,可以做评估。
三、赔偿标准的确定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通常情况有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两个标准差距很大。而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的确定,不是依据是否是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来确定的,即使农村户口的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也可以按照城镇标准来赔偿。
四、索赔方式
1、双方协商;
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事宜自己协商解决,但是协商必须要清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范围、赔偿标准,这样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依法可以获得赔偿的数额是多少,然后明明白白的,在可以让步的范围内达成赔偿协议。如果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范围、赔偿标准都不清楚,是很难得到公平的赔偿的。
2、交警部门调解;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损害范围确定后,通常交警部门会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便及时解决纠纷。这种调解是建立在各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交警部门无权强制调解。因此,如果遇到交警偏袒一方时,你可以不接受调解。如果不接受调解或是对调解的结果不服,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3、诉讼索赔。
通过双方协商、交警部门调解不能够达成协议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及赔偿的数额。协商、交警部门调解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以不经过协商、交警部门调解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