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如何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及赔偿限额

发布日期:2014-01-26    作者:韦高峰律师
如何理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及赔偿限额 
      
  2014-01-26   
作者:广西五行律师事务所韦高峰律师
一、什么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各赔偿限额的理解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王骏凯律师
江苏无锡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9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