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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四种心理要不得

发布日期:2014-02-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侥幸心理

有的消费者在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出事,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就觉得“吃亏”、“不划算”,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地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从众心理

投保时看别人、随大流,别人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人家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这种从众心理一样不可取。每个人经济收入、家庭组成、工作环境、身体状况等并不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的保障范围,往往容易造成偏差,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最好请专业保险人士根据自身需求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才能有的放矢。

获利心理

投保后最大收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有效转移,从而解除自身后顾之忧。但有个别人投保的目的是想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制造事故,骗取赔款,结果不仅无法得逞,反而受到相应的制裁。退一步讲,保险是一种安全投资,换回的是温馨与安宁,明白了这一点,才会在投保时多一分冷静,少一些浮躁。

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不能想当然,凭脑瓜一热,“扔进篮中就是菜”,而是要在投保前后做好相关“功课”,盲目投保往往无法确保自身权益。比如在投保前必须清楚条款责任范围、缴费方式,免责条款、犹豫期等;确定投保时要谨慎填写投保单;投保之后要定期对保单进行年检,按时缴纳保费,一旦出险,要清楚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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