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修改并重新公布三个与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14-02-27 作者:110网律师
《决定》共计十三项,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06〕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08〕6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等三个司法解释。
《决定》中的内容大部分是针对公司法条款序号的变化所作的相应调整。
《决定》第十三项特别强调,本决定施行后尚未终审的股东出资相关纠纷案件,适用本决定;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决定。
高人民法院同时重新公布了这三个相关司法解释。(记者 张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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