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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出资装修另一方的房屋,该房产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4-03-04    作者:110网律师
  该房产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一方装修的行为是对该不动产的附合添附行为,并不能改变房屋作为不动产的所有权性质。一方装修该房屋是以和另一方结婚为条件的,并非单纯的赠与行为,所以,在双方并未结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应当返还一方的装修款,此为不当得利之债。


  [律师建议]未婚前一方出资装修另一方的房子的,如果一方出资,最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装修合同,并保留证据;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的,则需要对各自的出资作出书面约定,或者保留好自己出资的书面凭据,以便发生争议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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