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结婚买房要谨防的陷阱

发布日期:2014-03-04    作者:张颖律师
  核心内容:结婚买房要谨防哪些陷阱?结婚一定要根据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购买房产,了解清楚所购买的房屋的土地性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房屋的收费是否合法合理等。 
  结婚买房要谨防的陷阱:
  陷阱一:土地性质
  市场上出售的房产的土地性质不一定相同,有的属于商业用地,也有可能属于划拨土地。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房产的价值与流动性就要受到较大的影响。
  建议:在购房前,向房产公司了解清楚土地情况,并特别留意合同条款内容上写的土地性质。
  陷阱二:使用年限
  由于土地性质的不一样,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有所区别,譬如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而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有的房产开发数年后才卖到消费者手中,它的使用年限就相对缩短了。
  建议:首先要了解土地性质,然后要注意房产公司取得地块的时间和销售时间之间的时间差,要密切注意合同中使用年限的规定。
  陷阱三:回购承诺
  很多商铺都会有几年回购或回租的承诺,但这样的承诺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并出现很多相关的纠纷。
  建议:不要对回购抱有幻想。如果对回购很感兴趣,就要对房产商的实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因为一些小的房产公司可能会在拿到房款后卷钱走人。
  陷阱四:虚假广告
  很多房产商会把预售房子的广告设计得非常精美,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放在售楼处的沙盘也非常精致,让人一看就难以割舍。但当消费者拿到房子后,发现宣传的效果与实物往往相去甚远,从而导致双方纠纷的产生。
  建议: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内容,必要时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因为广告宣传可以构成合同的要约。如果房产公司不同意把广告内容载入正式文本,也要把广告内容保存好。因为这也是今后与房产公司交涉的证据。
  陷阱五: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的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承诺并不到位。
  建议: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在购房时,最好能就某个配套问题请教相关的部门。
 陷阱六:赔付比率
  一般而言,格式合同中延迟交房、面积不等、权证办理等条款的赔付比率都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大多数的格式合同由房产公司提供,他们会在赔付问题上避重就轻,做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约定。
  建议:尽量将合同拿给专业的律师把关,根据律师的意见修改合同。如果请不到合适的律师,也要多向业界人士请教。
  陷阱七:巧立名目
  一些房产公司会在购房或交房时巧立名目乱收费,从而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建议:对房产公司提出的房款以外的收费项目应逐一比照,不清楚的,及时向物价等相关部门询问,做到不花冤枉钱。
  陷阱八:偷梁换柱
  有的房产公司把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阁楼当正房卖,多收消费者的钱。
  建议:如果在合同上明确约定阁楼面积的,应及时向房产公司索要产权证。如果房产公司多算了阁楼面积,可以通过法律或仲裁途径,要求房产公司退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章泽龙律师
重庆沙坪坝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卓旭律所律师
天津南开区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2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