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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VS嫁妆!

发布日期:2014-05-12    作者:孙旭权律师
小夫妻闹离婚男方为何还能要回彩礼
法官告诉你订婚给彩礼要保留什么证据 哪些情况可要求返还
时报记者 吴海婕 通讯员 北璎
 
 
 
  时报讯 面对高额的房价,年轻男女为了共同出资买房,先登记结婚,待新房装修后再办婚礼,这已成为当下年轻人缔结婚姻中比较常见的模式。同时,在订婚时,男方付彩礼也是普遍存在的习俗。然而在装修、筹办婚礼期间发生矛盾闹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本期法律新闻,我们找了宁波北仑法院的法官以及专攻婚姻法的律师,一起讨论关于彩礼、嫁妆的法律问题。正在筹备婚礼的新人们不妨看看,避免今后发生纠纷。

  ●案例

  未办婚礼先闹离婚
  男方要求返还彩礼

  2012年5月,宁波的宋先生和赵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不久确立恋爱关系。十一假期见过双方父母后,都比较为满意,两家人就此定下婚约:计划先买房,等房子装修后再结婚。在买房过程中,因为要共同支付首付、办理公积金贷款等事项,双方决定先领证,再买房再办婚礼。
  2012年12月8日,两人举办了订婚仪式,按当地风俗,宋先生给赵女士母亲彩礼10.8万元。12月12日,双方到民政部门登记结了婚,当月底,两人还共同出资买套房子。
  一切看起来进行得很顺利,然而,在筹办婚礼时,两家人起了争执,先是宗教信仰、婚礼安排产生分歧,接着两人又因为装修风格产生摩擦,矛盾越积越深,两家人甚至大打出手。
  闹成这样,这对新人还没来得及办婚礼就先闹起了离婚。
  去年7月,宋先生到宁波北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返还彩礼10.8万元。
  赵女士说,离婚、分割财产都没问题,“但是彩礼不能退,已经登记结婚了,彩礼是婚前的赠与,而且也不是给我本人的,更何况在筹备婚礼中,这钱已经花去大部分,不应该再返还。”
  庭审中,双方又闹了起来。法官赶紧做调解。

  法官说法

  要求返还彩礼法律支持哪些情况

  承办法官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过较为详细的规定。
  有三种情形法院应当支持返还彩礼,第一种: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种: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后两种情况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本案,承办法官解释,属于比较典型的第二种情形,宋先生和赵女士登记结了婚,但到起诉前双方并未共同生活,因此按照法律规定,赵女士应当返还彩礼。
  但赵女士说她本人没有收到过钱。
  对此,法官认为,本案中宋先生提供的证据:一个银行取款凭证,然后在好几个亲友、介绍人的陪同下把彩礼交给丈母娘。丈母娘也承认收到了这笔钱。而法院在处理案件中,对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都倾向于做广义的理解,因为实际生活中,彩礼涉及的往往也是两家人的问题而不仅是新人双方的问题,因此,赵女士的这个说法,法院不予采信。在返还具体金额上,根据个案的情况,法官在审理过程中还是会酌情考虑。比如像本案中,部分彩礼已经花去等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对于本案,法官经过多次组织调解,解释了法条,反复劝导,最后,双方调解离婚,赵女士同意返还8万元彩礼。

  订婚给彩礼看看法官的提醒

  类似彩礼纠纷的案例,这位承办法官办过很多,根据这些案例,承办法官总结了一些普遍的问题,或许可以给正在筹备婚礼的新人们提个醒,避免今后发生纠纷。
  
  1.不少彩礼纠纷中,收钱的一方不承认收到过彩礼,如果给付人无法提供彩礼给付依据,可能承担相应举证不能的结果。
  按民俗习惯,彩礼多采用现金形式,用红纸包好,由男方送到女方家中。发生纠纷后,如果女方不承认收到过金钱,男方在法律上就会很被动,很可能因此败诉。
  因此法官建议,彩礼尽可能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票的形式,并保留相应依据,即使在现金给付的情况下也要保留相关取款凭证,并在有证人的情形下交付彩礼。像本案中,宋先生这样,证据就比较充分。
  
  2. 根据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形要求返还彩礼,对于“生活困难”该如何定义。
  法官解释说,根据法律解释对该情形的从严原则,这里的“困难”是指绝对困难,也就是说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说给付前后生活水平发生悬殊变化。
  
  3.彩礼返还诉讼时效多久,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法官说,一般此类请求会与离婚诉请同时提出,但就法律规定而言,采用的是普通诉讼时效,即两年。
  如果是给了彩礼后,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给付人应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另一方要求返还彩礼,诉讼时效就此开始计算。
  如果已经登记的,从离婚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自此开始计算。

  
  彩礼VS嫁妆

  类似彩礼的纠纷,孙律师举了一个他作过咨询的案例。
  这是一对“80后”男女,都是杭州人,2011年,经朋友介绍相亲认识,2个多月后结婚。婚后双方才发现很多想法不一样,渐渐产生矛盾。男人说,丈母娘比较计较,有一次过节,他给自己父母买了1000元左右的礼物,给丈母娘丈人买了800元左右的礼物,丈母娘知道后不高兴。于是他们夫妻俩也闹得不开心了。
  男人是一般的工薪阶层,丈母娘对这个女婿的收入也不太满意。
  小夫妻的婚房是男人婚前全款买的,最大的矛盾出现了,婚后没多久,丈母娘对女婿说:“要是真心对我女儿好应该在房产证上加女儿的名字,这对女儿有个保障。”但男人父母不乐意了,这房子是老两口省吃俭用凑钱买的,男人父母担心,加了女方名字,万一小夫妻关系不好就麻烦了。
  矛盾越积越多,夫妻俩彻底闹翻了,去年女方起诉离婚,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嫁妆,差不多有6万元。
  而男人也不想让,要求返还结婚时的彩礼6.5万元。
  最终,双方调解离了婚,男人作出让步,彩礼没还,归还了嫁妆。
  孙律师说,这起案子中,男人要求返还彩礼已经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婚姻关系已经持续了1年多,夫妻俩已经共同生活在一起了。
  而对于嫁妆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只能按照赠予纠纷来理解,比如,当初女方父母给嫁妆时,是给女儿一人的那嫁妆就应返还女方,但如果是给小夫妻双方,那就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这些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但大多情况,结婚给嫁妆不会白纸黑字写下来明确给谁。所以一般都说不清楚。这起案子,在离婚调解时,女方父母强调是给女儿一人的。但双方都没什么证据。所以调解结案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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