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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孝独吞保管财产 母亲无奈诉至法院

发布日期:2014-05-26    作者:110网律师

     
  2004年,赵女士的丈夫李A在去山西谈生意的途中因车祸不幸去世,留下赵女士和三个孩子,当时,长子李某某已成家,次子李某和女儿李某女均在上学。赵女士的丈夫去世时留下215万元存款及房产一处,赵女士的婆家兄弟怕她带走巨额财产改嫁,所以主张把215万元的存折及房屋产权证交给长子李某保管,并且约定李某只有保管权,没有使用权。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和妻子慢慢动了独占该笔财产的念头,除过给弟妹部分上学开支外,经常以钱已经花完为由不给母亲生活费,母亲及两个弟妹多次索要,李某拒不返还,对此,赵女士多次找到李某的叔辈,希望通过他们的劝说能让李海涛返还部分财产,谁知均无结果,无奈之下,母亲将亲生儿子李某告上法庭。

  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特殊性,同时又从侧面了解到,被告李某人很老实,是名副其实的“妻管严”,家中大小事务都由妻子说了算。父亲留下的215万元遗产都被妻子拿来买了房产,已经所剩无几。同时,李海涛的妻子扬言,如果婆婆坚持要钱的话就和李某离婚。同时,办案法官从赵金梅处了解到,自从丈夫去世后,赵金梅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同时还要抚养两个孩子,生活非常窘迫,在万般无奈之下才向法院起诉自己的亲生儿子,坚持要求李某返还财产。

  通过办案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赵女士和儿子李某均无法达成协议,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李某返还母亲赵女士现金115.5万元及财产平房三间。
       律师点评:
      财产保管人只享有财产的保管权,并不享有财产使用权,本案中,李某擅自使用自己保管的存款购房,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权利人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其实,赵女士和她的两个子女有权另行起诉李某要求分割继承李A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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