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发布日期:2014-06-07 作者:徐涛律师
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8残疾赔偿金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 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N=【a.20年(年龄<60岁);
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
c.5年(年龄>75岁)】伤残级别计算公式1基数*N*100%2基数*N*90%3基数*N*80%4基数*N*70%5基数*N*60%6基数*N*50%7基数*N*40%8基数*N*30%9基数*N*20%10基数*N*10%9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10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11被扶养人生活费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
b.20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
c.5年(年龄>75岁)】
M*基数12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13丧葬费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职工平均工资(元)*6(月)14死亡赔偿金
【基数】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P=【a.20年(年龄<60岁);
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
c.5年(年龄>75岁)】基数*P15精神抚慰金5千元~10万元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和伤残等级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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