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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形式

发布日期:2014-07-01    作者:110网律师
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向农民征地,付一定的征地补偿费后,再加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批拨给开发公司,开发公司经过商品房开发之后,出售给用房单位和个人。
2开发公司向集体或农民征地,经过改造,搞小区开发,再把商品房卖给单位和个人。
3用地单位直接向农民征地,平整土地,建造房屋自用。有些单位征地时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有些单位则与农民集体组织直接达成协议。
4由开发公司付给占地单位或个人一定的拆迁安置费,见房后划给原占地单位或个人一定面积的房屋,同时又向用房单位或个人出售商品房。、
5占地单位和个人把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用地单位。
6占地单位或个人把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与用地单位和建某种营业项目,
7房屋所有者把房屋租给单位或个人,房租中实际暗含了地租,因此往往高于单纯房租。这种出租既可以是私房出租,也可以是公房转租。
来自://www.qgzd.net/yewu/tudihefangwujiufen/2014/0419/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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