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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如何避免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发布日期:2014-08-13    作者:张静律师
劳动律师:13415459037(张静),在实践当中,商战不可无秘密,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特有的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这些信息在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要由企业员工来管理、使用,但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员工流动、跳槽是个不可回避的现象,而在员工的流动甚至在职期间,这些信息都可能被窃取或是带走,这对企业来说就是个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作为预防机制,摆在企业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建立相应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以及企业的商业秘密在被侵犯后,及时、有效地制裁侵权行为,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笔者建议应建立并完善以下三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一是确定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将符合企业产品、配方、公司内部文件及客户资料等重要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全部列入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
二是建立内部相关的保密制度。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不同特点,制订出一套符合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制度,树立保护商业秘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自觉性。
三是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本文案例的一个重要启示是甲企业未与员工签定保密合同,造成细节上没有明确的约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约定以下内容:1、保密信息的范围;2、员工在离开该企业的一定时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任职或自己从事同一产品的生产经营;2、竞业限制的期限;3、企业应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费;4、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
有了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并不是万无一失了,当员工跳槽违反这些制度和协议时,企业还要及时寻求有效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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