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债权债务案例 >> 查看资料

郑爱丽律师成功代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发布日期:2014-09-10    作者:郑爱利团队律师
王某与张某两人于2009年恋爱,并于2013年结婚。由于王某是个个性独立的女孩,所以双方约定婚后实行AA制。
两人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双方约定:“夫妻双方原则上实行AA制:个人收益归个人所有,个人的物品也归个人使用;用于共同生活的物品共同支出,双方各半承担;夫妇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发生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
2014年2月,张某经营服装专卖店时从其朋友赵某处借款300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内还款。后因张某经营不善,迟迟不能还款。在经过多次催促后,赵某将张某、王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二人还款。由于赵某不知道是否可以将夫妻二人同时列为被告,经过朋友介绍来到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咨询。我所主任郑爱丽律师接待了前来咨询的赵某。
嘉安所主任郑爱丽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可知,夫妻之间实行财产约定制,这个约定对夫妻有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张某借款应为个人债务,但赵某将王某告上法庭,王某须举证张某松知道其夫妻间的约定,否则其夫妻间的约定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由于张某不能举证借款时赵某已经知道张某夫妻的协议,所以夫妻双方应当对一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我们的观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王某、张某共同偿还赵某的借款300万元。庭审结束后,赵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对郑爱丽律师的努力表示满意。本案获得了圆满的结局。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6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