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能否成立
发布日期:2014-09-20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案情介绍]
经查明,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10月10日签订一份《关于新进工人试用期间的有关规定》,规定载明:“严格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厂规厂纪。凡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不尽责、不用心者,一律予以辞退。”被告董某于2003年11月3日起正式到原告某公司上班。2004年3月16日上午,被告董某因工作表现不佳被车间主任杨某批评,随即中途离岗回家,嗣后一直未再上班。同日13:00许,被告董某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董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次日某公司作出《关于对董某同志辞退的通知》,通知载明:鉴于董某的现实表现,不符合公司在试用期间的录用条件,决定予以辞退。后原告某公司将该《通知》送达给被告董某。2004年11月29日,被告董某向句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4年12月 27日,句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决定:董某道路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不认定为工伤。2004年12月,董某向句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员会于 2005年1月17日作出句劳仲案字[2004]12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撤销江苏某水泥有限公司下达的《关于对董某同志辞退的通知》,双方恢复劳动关系,及时补签劳动合同并安排申诉人的工作等。
[案情分析]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关于新进工人试用期间的有关规定》中仅约定了试用期为3—6个月,该试用期能否成立?如果能够成立,是否能够适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法律规定?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关于新进工人试用期间的有关规定》第2条约定:试用期为3—6个月。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4条第2款之规定,试用期自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计算,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句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原、被告双方仅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作出仲裁裁决:撤销《辞退通知》,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该条款对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之间没有其他具体的解释。依照此条款,本案中原、被告在双方协议中约定于试用期且不违反“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据此,原告鉴于被告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关于对董某同志辞退的通知》完全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究其本案,关键在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45条第2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第25条的规定有无矛盾之处?笔者认为原、被告在签订的《关于新进工人试用期间的有关规定》中看似仅规定了试用期,实质在其他条款中已隐含着签订合同的意思,如第3条约定:试用期内,每月休假为肆天,即每月休息壹天,待试用期满后享受正常休假待遇。第6条通过学习和培训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作为正式录用的条件之一。……故本案中原、被告所约定的试用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是劳动合同期限。事实上,在试用期满后,与被告同时被招聘的原告单位其他工人在试用期满后都相继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故笔者认为因被告在试用期限内表现不佳,不符合录用条件,原告可以依法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案情结果]
2005年2月1日,原告某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与董某的劳动关系,不支付仲裁裁决中的经济损失6000元。审理中,被告同意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自愿给付被告董某经济补偿金、失业补助金计人民币7800元。
[相关法规]
根据《省劳动合同条例》第14条第2款之规定,试用期自劳动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计算,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相关法律问题
- 试用期只签试用协议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7个回答15
- 试用期劳动合同 2个回答0
- 试用期已过,还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2个回答0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1个回答10
- 关于3年劳动合同,6个月试用期问题 3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合同风险防控的六类60个要点
- 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
- 装修未按约定使用金丝楠木 家具厂被判三倍赔偿
- 如何让守约方完胜!
- 消极履约只会增加自身违约成本,成为对方解约的出口!
-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配偶是否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续签租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雷同投标划不来,赔了保证金又失信誉!
- 婚前安置房的赠予能否撤销?
- 认证机构回复的电子邮件,证明数字证书造假,电子签名、合同造假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本诉和反诉均获得胜诉,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获得完全胜诉。
- 买了私教课程不想继续上了,能否要求经营者将剩余课程费用全部退还?
- 原告某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县某建筑公司)诉被告某泽房地产开发有限
- 银行利息巧变民间借贷利息,举证、发问、质证、辩论揭示调解内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