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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赠与合同是否还是有效的?

发布日期:2014-10-13    作者:110网律师

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赠与合同是否还是有效的?



【问 题】
如果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那之前所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A的舅舅B送给A一套房子,并写了赠与合同,同时把房屋产权证交给了AA随后搬进居住至今,但一直没有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现B去世,B的儿子C找到A要求A搬出该房屋,C的理由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AB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房子的所有权人仍为B,应该由其子C继承。
请问:AB之间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该房屋赠与合同有效。
B自愿赠与A房屋,并写有赠与合同,A也搬进该房屋居住,以行动表示接受,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该合同成立并生效
B生前并没有撤销赠与,只要A不存在因违法行为致使B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行为,B的儿子C也无权撤销赠与。现B死亡,已无法履行合同,但其财产继承人C有义务履行,所以A可以依据合同起诉其继承人,请求法院判令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法理依据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即告成立,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赠与人交付赠与物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没有撤销赠与,那么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合同法》
第185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186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193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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