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的计算依据有何不同

发布日期:2014-10-28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工伤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伙食补助费的全部以及缴纳基本医疗 ,护理费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康复性治疗待遇、伤残等级确认后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工伤伤残待遇与停工留薪待遇不可兼得,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便会产生停发停工留薪待遇的法律效力,工伤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一至四级伤残可获得补偿
1、伤残待遇:
    ①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②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③获得伤残津贴。其中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津贴的支付形式是按月支付的。
    ④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⑤生活护理费。职工工伤或职业病致残后,被鉴定为三级以上伤残,同时具备护理依赖条件的,才能享受护理费。护理费,用人单位仅仅承担停工留薪期内的。
五级、六级伤残可获得补偿
    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便不具有职工获得伤残津贴的“劳动关系”条件。相应地,应由用人单位给支付给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可获得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获得该项费用的前提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这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职工死亡,其直系亲属能获得补偿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职工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对象是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 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其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抚恤金之和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的,按照职工生前工资核定。
    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工伤当初 死亡或者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则只可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而不能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最后计算时乘以伤残等级系数。伤残程度分为10级,每级相差10%。
    丧葬费的计算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采用一次性方法赔偿,期限为20年。如果受害人为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仅限于直接受害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如果直接受害人对其负有约定扶养义务的,则被抚养人不可以请求扶养赔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