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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中注意搜集相关证据

发布日期:2014-10-31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案件背景简介
    农民工为主的低收入群体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无合同就业,部分用人单位为了偷逃社保费用、方便随时踢走员工,不和员工签合同。由此引发不少拖欠工资和工伤保险的纠纷。
二、试用期是否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时限和最低工资都有严格的规定,并且试用期间也要办社保。“试用期只是为了让新进的劳动者适应工作环境,不是‘白用期’。”
三、办公室恋情是否应该禁止
一些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中对员工设置霸王条款。如限制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结婚、生育;出现工伤用人单位不负责任;加班不加薪,不得相互打探工资等。凡是违反劳动合同的条款一律无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四、违约金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外,用人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五、劳动者证据意识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侵权行为惩罚力度很大,劳动者一定要拿起这个有力的武器。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管理方式并不是都合法的,要知道哪些是劳动者的固有权利,是用人单位无法约定排除的权利。
证据意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劳动者在维权的过程中,会遇到确认劳动关系、确定工资待遇、确定劳动关系开始和解除的时间、确定工作时间起止等问题。
所以平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书、QQ记录、电子邮件、员工花名册、电话簿、工资单、工资卡、出勤卡、工作牌号或者工作量单,必要时请同事出来作证。
劳动者还应该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以免错过申诉或诉讼失效,造成维权要求无处受理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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