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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取证的手段--要慎重采用

发布日期:2014-11-01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案情背景箴言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因一方出现外遇、与他人同居等等不忠行为的时候另一方往往会通过各种方法搜集证据,希望通过这些证据能够在以后的离婚诉讼中为自己赢得一点胜算,或者希望法院能够判给自己精神损失费等等,这样的想法无可厚非,而且我们也强调当事人特别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有一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做好证据的搜集工作。关于“过错的证据”是很重要的,然而往往此时当事人也带有很强的情绪性,而且又出于对法律知识的知之甚少,因此在一些调查公司的误导下,或者自我认知错误的原因,采取了一些不恰当的手段获取证据,此时不仅不能很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反而会不利于案件的处理,甚至有可能导致自己的违法。
故,夫妻双方要离婚时证据是很重要的,但离婚取证手段仍有些情况是不可取的,下面将介绍三种情况。
二、调查取证方法
   1、私人侦探
  外遇确属一种过错,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财产分割时应照顾无过错方,但此类过错对于夫妻财产侵害的影响并不大。理由是:(1)外遇并不是婚姻法所规定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要件之一,过错程度小,在法律上便给予了改过的机会;(2)由于客观原因,能够取得的证明外遇的证据会非常有限,不外是一次或几次外遇,证据所组成的情节相对轻微。
  为此,除非双方当事人曾对外遇的惩罚作出过特别的书面约定,从诉讼角度考虑,专门就外遇取证,本身就不是很有必要。
至于通过私人侦探或调查公司收集外遇的证据,则更有待商榷。因为调查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大多是商务信息调查,在婚姻纠纷中的调查权非常有限,更何况经过正规的法律培训的调查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若在取证过程中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及其他权利的,则常会因取证手段违法导致证据不被法院采信。
所以,对于私人取得证据的方法法律是予以限制的,一般来说,对于采用偷拍、跟踪他人等方法取得的证据,如果证据的内容涉及到了他人的隐私,那么就是法律所禁止的。
  2、捉奸在床
  我们通常所说的“捉奸证据”,很大程度上法院是不认可的,因为法律保护的利益并不单单是夫妻关系,公民的隐私权也是法律所保护的内容,也就是说,当两个法律保护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就要作出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法律选择的是对于隐私权的保护。我们可以来看一条关于证据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在离婚过错证据的搜集中,捉奸在床的想法是与中国人传统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分不开的。但实际上,捉奸在床除了激化双方的矛盾之外,在诉讼中的意义并不大。法官很难凭一两次的捉奸在床而责令过错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这并不符合婚姻法意义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责任构成要件。
  捉奸在床唯一的意义是,由于这一行为引发的夫妻冲突或受害方与第三者的激烈冲突,法院可能依此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但这一行为,无疑使夫妻感情修复陷于不可能。
另外,若是在他人住处或是宾馆实施捉奸行为,往往会因取证手段不合法而根本不被法庭采信白白浪费精力不说,还增添了自己的烦恼。
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况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公安等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在自己的家中,对睡在自己床上的配偶及第三者进行拍照,事后也没有恶意将照片进行公布、流传,只是提供给法院用作主张自己权利的证据,没有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并未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法律认可的行为。
  3、引诱犯错
  引诱犯错是某些“离婚公司”的惯用伎俩。在接受一方的离婚策划委托后,在找不到对方过错的情况下,便导演出一些外遇的情境,采取偷拍偷录的形式,截取片段交给委托人应付了事。还有的,则故意征募一些社会青年,跟踪到对方的行踪后,在某一路段假扮熟人与对方打招呼、拥抱,拍得这样的境头来骗取委托人钱财。
  引诱犯错是对当事人人格损害最为严重的一种取证方式,其根本没有效力性不说,对当事人双方的情感伤害都大。委托方无法辨别情况的真假,只能认定对方有外遇的发生;对“过错方”而言,此种莫须有的罪名亦让自己伤心之极。和解的目的达不到不说,徒然使双方的矛盾激化,对于后期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都会带来极大的阻碍。
三、律师说法 
    婚外情的取证都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但是,在涉及第三者的家庭纠纷中,当事一方如何去获取另一方不忠的证据,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法律应该要解决的地方。通过哪些途径得到的婚外情证据才是合法的,目前法律上还没有很具体的区分,所以在执行操作中,法官也有些为难,只能在自由量裁范围内做出决定。
    综上,离婚诉讼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需要自已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对于离婚损害赔偿来说,特别是收集对方有不忠行为的证据是极为困难的,所以,要保证自己收集的证据合法,就要从手段和内容来看,不能采用法律所禁止的比如偷拍、跟踪等等手段,内容不能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是侵犯他人其他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类证据的合法性界限,法律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规定,离婚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因素,不可取的取证手段不仅没有法律效力,而且往往将案件引往更难以处理的地步,因此取证建议能由专业律师进行,由此可以更好的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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