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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大学生状告企业“只招男生”胜诉

发布日期:2014-11-14    作者:110网律师
女大学生郭晶在应聘浙江杭州一家烹饪学校时被告知“只招男性”后,将其告上了法院。这起“浙江就业性别歧视第一案”12日有了结果,法院判定企业侵害了郭晶的平等就业权,赔偿其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今年6月,应届毕业生郭晶在赶集网上看到杭州市西湖区东方烹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招聘文案人员,她认为自己的学历以及实习经验符合学校的要求,便在网上提交了简历。

  郭晶对应聘信心满满,然而等待多天后没有得到任何回复。郭晶便询问对方原因,学校表示只招男性,因为这个岗位不适合女生。随后郭晶起诉了这个企业,“企业拒绝女生的理由太多了,女生们不能再忍气吞声。”郭晶说。

  这是中国第二起影响较大的就业性别歧视讼诉案件。两年前一名叫曹菊的女生也曾状告过一家企业,但上次事件中,案件最终和解,企业给予曹菊3万元的“关爱女性平等就业专项资金”为补偿。

  中国已经通过法律保护女性的平等就业权,但在现实中,仍然存在女性就业遭歧视的现象。妇女权利专家吕频表示,企业经常会计算女性的生育成本,而没有看到女性在企业中所能发挥的创新和调和人际关系的作用。吕频认为中国企业需要扭转这种短视的眼光。

  中国妇联妇女发展部2011年发布的《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状况调查报告》指出,56.7%的受访女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感到“女生机会更少”,91.9%的受访女大学生感受到用人单位的性别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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