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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有差异,如何来结算?

发布日期:2014-11-17    作者:赵剑律师
面积误差比是指购买商品房时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之差和预测面积的比值。面积误差比是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处理面积差异的一种方法。那么,一旦出现面积误差比的纠纷,该如何解决呢?
下面我们从面积误差比的计算公式、法律依据及应对方法全面了解一下。
公式: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一、一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
对于一手商品房,如果在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具体约定,则根据有关规定,应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二手房面积误差如何解决
二手房买卖面积发生误差,则不一定要按照与一手商品房的解决方式进行。
首先,买卖双方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买卖双方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若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是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则应按照约定方式解决。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则其解决方式是以套为计价标准,而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这是因为:
1、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没有约定房屋的单价或是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等内容,所以一般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是按套计价。
2、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一般双方都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面积情况都应该非常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不按照每平米单价出售的,是因此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当然,合同有例外约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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