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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老汉刺死不孝子 故意伤人致死为何轻判?

发布日期:2014-11-24    作者:惠友波律师
儿子不孝顺,经常打骂77岁高龄的老父亲。在一次争吵后,老父亲拿起了手中的水果刀将儿子刺伤致死,同村近200名村民联名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老汉怒刺不孝之子
黄老汉今年77岁,他的儿子黄某长期酒后辱骂、殴打黄老汉。511日,黄某酒后在家中与黄老汉发生口角并拉扯,黄某还扇过老父亲耳光。在争执过程中,黄老汉拿出裤包内水果刀向儿子左胸部捅了一刀。随后,黄老汉的孙儿与孙儿媳闻讯而来,将黄某送到当地卫生院抢救。不久,黄某死亡。
1120日,这一饱受关注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法院认为,老父亲黄老汉已年满75周岁,按律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黄老汉的儿子长期侵犯老父亲的人身安全,严重背离道德,具有明显过错,对黄老汉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宣判,黄老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故意伤害致死如何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虽然被害人有长期虐待老人的行为,但违法者自有法律来惩罚,老人没有权利对被害人的生命健康进行伤害。案件中,父子两人发生争吵,其子动手打人有错在先,老人因无法忍受儿子的行为一时激愤才动手伤人致死。本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鉴于其自首情节、年龄以及社会危害性,所以才在量刑上予以从轻和减轻。
从轻、减轻处罚有何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八》第一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老人77岁,所以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老人对被害人进行的抢救,而且主动向法院自首,并坦白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法院酌情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综合所有案情,才做出了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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