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司考《一卷》经济法重要考点:基本养老保险
发布日期:2014-12-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2.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10条)
3.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法定退休年龄 + 缴费15年。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16条)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5.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6.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即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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