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设立变更 >> 查看资料

省打假办工作职责(广东)

发布日期:2008-07-0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1. 制定全省打假工作年度方案。
  2. 组织召开全省打假联席会议和负责省打假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3. 组织、协调省打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打假行动。
  4. 督促、指导、检查市、县人民政府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
  5. 负责组织全省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的确定和考核撤销工作。
  6. 指导、监督、检查市、县人民政府打假办工作。
  7. 督查督办打假大案要案。
  8. 接待与处理举报投诉制假售假案件。
  9. 综合、统计全省打假工作情况。
  10.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汇报全省打假工作。
  11.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563号省质监局办公楼4楼
  邮编:510220
  电话:84499090
  传真:84448389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尹子娟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