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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体制积弊才能消除“超国民待遇”

发布日期:2014-12-10    作者:唐爱全律师
/唐爱全
 
 何谓“超国民待遇”?顾名思义,就是指某类人或某个群体享受着一般国民无法享受的待遇,而享受着“超国民待遇”的是哪些人群?首先是官员,其次是外国人,还有明星、专家等等。
 党的先进理论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语)……人民既然是创造历史的英雄、改造国家的生力军,那么人民就应该有着与她地位相一致的“国民待遇”,而那些“超国民待遇”现象有何存在的理由与依据?同时,从党的性质来说,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我们的官员在践行着“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既然说是以人民为本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为什么现实中的官员还享受着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超国民待遇”?“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们就再“依法”所强调的权利与义务相衡的角度来分析,任何人没有权利享受着“超国民待遇”!
然而,中国目前的现实是这些“超国民待遇”大量、普遍地存在着。既然不合理、甚至具体到某些事件还存在着不合法,可为什么存在?其根源是“超国民待遇”有着它很“坚实”的体制与现实土壤啊!所以,唯有剔除体制积弊方能消除“超国民待遇”!
首先,要剔除体制积弊逐步改革直至彻底消除官员的“超国民待遇”。党风、政风是领引整个社会的“火车头”,政府官员的“超国民待遇”必然会引发民怨,进而影响社会和谐。就拿最近民意反映强烈的延迟退休年龄事件来说,同样是共和国历史的创造者,同样依法履行着共和国的国家建设义务,为什么在官员及相关事业人员不需要缴纳养老金的现实下,却要求全国人民再延迟退休来弥补养老金的巨大缺口?如此滑天下之大稽的想法与做法正是形成“超国民待遇”的根本原因。诸如此类的情形普遍存在于衣、食、住、行等诸多领域啊!与党的宗旨严重背离现实如果得不到改变,如何真正体现“人民是创造历史动力”的执政理念?如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群体却全心全意地享受着“超国民待遇”,岂不是天下最大的笑话?
其次,切实推进普法教育,增强公职人员的“有法必依”的意识与执业纪律,消除相关人群附着在“特权”体制下的思想积弊;同时,提高全体人民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强化对现实法律法规的落实以追求最大的社会效益。
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与执业纪律性提高了,就不会因为仅仅是“日本人”丢车或是“钟南山”电脑被抢格外重视,不会因为是“唐师曾”丢包警方就成立专案组、是“谢娜”乘飞机晚点航空公司就会道歉,也不会因为是“刘洋”父母的小区停电“董事长在维权微博发出17分钟后,发出致歉微博,同时称向受累的业主每户补偿500元钱”。同时,全体人民的法治意识提高了,就会推进整个社会的进步,而社会的进步、民意崛起必然也会“声讨”、“拒绝”如此“超国民待遇”的社会现实!
温总理说过“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而“超国民待遇”社会“特权”正是导致“非公平正义”泛滥的根本原因之一啊!让我们一起拒绝“非国民待遇”,一起呼吁并要求党与政府以身作则去主导消除自身“非国民待遇”并打造全体人民真正的“国民待遇”。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真正的和谐,公平正义的光辉才会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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