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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约定“活动费”的条款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5-01-26    作者:崔新江律师
一、相关概念简述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相关法理解说
    民法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公民在进行民事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的民事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双方的约定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
序,协议的目的是为谋取不当利益,该民事行为属非法行为,法律不予保护。


三、律师提醒
    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经过当事双方共同协商所签订的协议、合同都是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民事行为。如果双方协议的内容是为规避法律甚至是违反法律规定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就不受法律保护,甚至会“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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