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刑事类案例 >> 刑事辩护案例 >> 查看资料

为刘xx贩毒案辩护获成功

发布日期:2015-03-02    作者:110网律师
案情简介
2007年间,被告人朴xx、刘xx等人向他人贩卖毒品麻古1116.8克,其中,刘xx200710月(缓刑考验期内)间 ,伙同王x、孙x向他人贩卖毒品麻古2029粒,且公安人员从刘xx身上扣押麻古87粒,重7.4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公诉机关据此向本市中级法院起诉,指控朴xx、刘xx、王x、孙x贩卖毒品,其行为触犯刑法347条,均应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接受委托
本律师依法接受刘xx近亲属委托后,至看守所会见了刘xx,听取其对本案事实及涉嫌罪名的陈述和辩解,复印了本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对本案指控刘xx有罪证据进行了合理的评估,草拟了辩护意见。开庭前一天,本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xx,进一步研究庭审应注意的相关事项,包括如何回答公诉人、法官及其他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发问,法庭调查阶段如何进行质证,以及最后陈述阶段如何进行陈述,并模拟法庭审理进行了演练。
辩护意见
一、指控刘xx向他人贩卖毒品麻古2029粒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二、公安人员从刘xx身上扣押麻古87粒,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且刘xx在本案中具有如下法定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和条件:
    1、刘xx依法构成从犯,对其应减轻处罚;
2、有自首情节,对其可减轻处罚;
3、有立功表现,对其应从轻处罚;
4、查获的毒品未流入社会,对其应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刘xx向他人贩卖毒品麻古2029粒,故起诉书指控刘xx 贩卖毒品罪依法不能成立。依法撤销缓刑,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刘xx有期徒刑1年。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飞律师
陕西西安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