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查看资料

试用期辞职流程

发布日期:2015-0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流程: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适应、考核,并选择的阶段,很多人对此阶段辞职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做出的相应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即可。由于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所差异,所以辞职流程也有一定的差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基本的试用期辞职流程:

  正规企业办理员工离职,一般先要由员工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员工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有的企业也可能是直接把离职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离职前,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好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这部分依照公司的具体制度而定。如若个人档案转到了企业,离职时需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张进云律师
广东梅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