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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应注意的六大问题(张明楷)

发布日期:2015-05-08    作者:宋建海律师
刑事辩护应注意的六大问题(张明楷)作者:2015年4月17日,张明楷教授在广州科学馆进行了题为“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辩护”的讲座。张明楷教授谈到律师辩护时的注意事项时,建议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不要轻易做无罪辩护,可以更多考虑做罪轻或者从轻处罚辩护。一个案件,经过公检法三大部门中侦查、预审、法制、逮捕、起诉、刑庭等六大部门十多人甚至二十多人审查,不会有那么多无罪案件。辩护中,需要给法官找一个各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理的、可以协调的结果。一个可以做轻罪辩护的案件如果做无罪辩护,会让法官认为律师不尊重事实和法律,从而拒绝接受任何建议,失去被告从轻处罚的机会。第二:不要过多相信被告人陈述和辩解,很多被告人对律师不一定说真话。任何一个人,陈述事实时,会本能地、不自觉地趋利避害,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事实。法律人要善于知道不同的意见,不可以单独相信,要有相互印证才可以。尤其对于证据已经证明了的事实,不要再编故事。第三:以维护被告合法权益为目的,不要以给司法机关添麻烦为目的,不要患目的健忘症。不要对检察官法官有错推定,要提有意义的事,无关紧要的问题不要提,不要以挑缺陷瑕疵为目的。一定不要忘记自己辩护的目的何在。第四:不要用大话空话原则性话去辩护,要提出具体意见。大话空话谁都会说。要讲具体内容,养成以刑法构成要素为思路辩护。第五:不要只是找法律司法解释根据,也要适当说理。释明法理,用有力的理论支撑自己的观点。第六:不要离开构成要件来辩护。构成要件归纳事实,学会用犯罪构成要件来分析案件。如随便用自己的话语,归纳案件事实,很有可能会导致错误结果。文 : 张明楷   来源 : 李勇的法律博客——“悄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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