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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开车出事故,同车人有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5-07-09    作者:孙超律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同车人如果知道司机喝酒,都可以预见到酒驾的严重后果,不加制止甚至纵容,属于间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何种情况下担责? 

  1、强迫性劝酒,或在对方已告知自己要开车,仍劝其喝酒; 

  2、明知司机已喝酒,却没有彻底劝阻,“彻底劝阻是指得知酒驾后立即报警”。 

  一起喝酒同饮人怎么才能避免责任呢? 

  1、大家一起喝酒,席间互相劝酒灌酒,饭后各自离开。 

  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发生意外致死,所有聚会的参与者都要承担赔偿。因为喝酒时,其他成员没有劝阻,而且事后也没有安全将醉酒者送回家,任其醉驾导致事故,其他成员都存在过错,所以难逃责任。 

  2、大家一起喝酒,并没有互相劝酒,有人喝多了也进行了及时提醒和劝阻。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发生意外,其他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酒桌上的提醒、劝阻行为事后是很难拿出有效证据证明的,所以很可能,法院依旧会判参与人员担负少量赔偿。但是这种赔偿与上一种是不同的,性质上更趋向于一种人道主义的补偿而非赔偿。 

  3、大家一起吃饭喝酒,有个别成员中途离开,期间也未劝过酒。 

  如果事后有人发生意外,这名提前离开的一般是不需要担责的。但是,具体情况还是需要具体分析,也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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