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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律咨询】男方怎样争取2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呢?

发布日期:2015-07-20    作者:何元金律师
【成都法律咨询】男方怎样争取2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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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是指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必须慎重处理,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子女今后的成长问题,而且可以稳定离婚后的男女双方的关系,不至于因子女的抚养问题发生矛盾。人民法院处理此问题应依照《婚姻法》第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那么男方如何争取2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可以举证证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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