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遗撒物品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遗撒人与道路管理维护单位有过错的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5-08-16 作者:石陈荣律师
案情概要:2012年1月3日,刘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过程中,因路面存在大面积遗撒物且长时间未清理,与一石头接触后,同李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前部相撞,造成刘某死亡,两车损坏。交通部门认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刘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刘某亲属在起诉李某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后,又以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路面上出现的上述石头,该石头与刘某死亡和车辆损毁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为由,要求对该路段负有管理职责的公路分局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理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次交通事故是因多方原因共同作用所导致,对于两位机动车驾驶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已经法院生效判决予以确认。本案中,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遗撒在道路上的石块,遗撒人应当承担责任。同时,公路分局没有及时清理遗撒物,对其管理的道路未尽到维护义务也存在过错,故判决公路分局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