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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发布日期:2015-10-05    作者:110网律师
在我国,电子商务概念首次引入是1993年;第一笔网上交易发生在1996年;1998年企业间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开始启动;1999年,消费类电子商务市场全面启动;2000年是企业上网年,电子商务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据世界贸易组织估计,2003年,中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将达到数百亿美元,电子商务交易额正以数十倍的速度增长,增长态势强劲。然而,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环境还很不理想,制约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依然存在,以下问题有待解决:
  3、消费者成本偏高
  按绝对价格计算,我国人均收入不过美国的1/20,但要付出比美国高20倍的价钱才能拥有同样多的网上信息量。据调查,有86.1%的用户抱怨网络速度太慢,收费太贵。如果花3元钱买一罐汽水,还得花一元钱支付上网浏览的费用和若干元的送货费用,这是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也不能体现网上购物的价格优势。过高的费用束缚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2、支付手段及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网络支付的技术手段尚不成熟.消费者、对企业均有一个安全保障的问题。即便是电子货币成为现实,但要让企业业务主管、整个社会接受,短期内恐怕也难以实现。据调查,有52%的网络用户认为目前网上购物的最大问题是没有安全方便的网上付款方式。
  3、配送体系不健全
  电子商务的物流瓶颈在我国现在的表现是:在网上实现商流活动之后,没有一个有效的社会物流配送体系对实物的转移提供低成本的、适时的、适量的转移服务。配送的成本过高、速度过慢是偶尔涉足电子商务的买方最为不满的问题。目前,我国配送体系的发展缓慢、设备落后、信息化程度低、配送效率不高,造成不能及时与网络用户实物交割,引起消费者的不满。据调查,96%的消费者希望在24小时内收到网上订购的商品。虽然许多的商务网站都有24小时内送货到家的承诺,但只有14.6%交易量能达到24小时内送货,9.6%1-3天内送到,14.6%3-5天内送到。
  4、“商务为本”的观念溥弱
  中国电子商务是由主导信息技术的 IT业界推动的,使得中国电子商务在发展之初就带有浓厚的技术倾向,“重技术、轻商务”的现象比比皆是。事实上,电子商务中的“电子”与“商务”的关系是“皮”与“毛”的关系,电子是“毛”,商务是“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电子商务企业有必要树立“商务为本”的观念,将目光转向工商企业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以此确立电子商务服务方式和电子商务解决方案。
  5、税收制度面临挑战
  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传统经济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发生根本性变化,国际税收制度面临制度严峻挑战,这些问题同样表现在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下的税收制度中:国际互联网的高度流动性、隐匿性阻碍税务住处的获得,造成全球性政府收入流失;由虚拟化导致“交易时空”概念模糊,税收制度中“居民”、“常设机构”、“所得来源”、“商品”、“劳务”、“特许权转让”等重要概念面临重新界定。
  电子商务的讯猛发展,致使税务管理部门来不及研究相应的征管对策,更没有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电子商务行为,出现了税收管理真空和缺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应征的税款的白白流失。由于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规避税收义务,大大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因此,一些企业纷纷通过上网规避税收,牟取暴利,在逃避大量税收的同时,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如果我国税收政策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会妨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而且使税收也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6、法律制度有待改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法规,面对讯速发展的这种商品交易与计算机网络技术结合的新的交易形式难以出台较为完善的安全保障规范性条文。
  与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和电子商务模式的更新相比,由于法律固有的稳定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限制,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显得跟不上节拍。一方面是法律在一些电子商务带来的新领域里呈现空白;另一方面是传统法律与电子商务行为不协同。这方面的弊害主要是使商家无法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对既得利益缺少安全保障。同时,那些不协调的法律可能直接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据有关报道,我国的电子交易纠纷逐渐增多,计算机病毒、黑客的侵入或攻击、虚假广告、网络欺诈、域名争议等案件时有发生。相关的法律条例亟待出台。
  7、物流和信息化基本设施依然滞后
  中国电子商务的顺利发展离不开诸如物流和信息化基础的进步和完善,这一点对主要由于技术推动而形成的中国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显得尤其重要。整个社会的物流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如通讯网络、带宽、企业信息化等)需要大大提高,否则会继续阻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当前,针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和工具
  重视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技术,才能提高电子商务发展程度。在电子商务应用技术水平方面的落后,不仅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程度的提高,而且是造成与发达国家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应当从战略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发展框架与战略。包括发展方向与突破点、关键技术与关键产品、资金投入与人才配置、产业与应用衔接、政府与企业结合、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等。
  目前,国内主要应用IBM公司提供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也用一些如TuxedoWeb sp here ApplicationServer VS BEA产品、Cisco PIX防火墙等。在众多产品中,我们应选择并自主开发适宜自己发展的产品作为发展电子商务的应用工具。
  二 、改善网络基础设施
  加强网络技术研究,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整体水平,增加线路、带宽,提高网络速度。加快电信产业发展,打破电信行业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电信服务质量,调低电信资费标准,使网络消费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一、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和工具
  重视发展电子商务应用技术,才能提高电子商务发展程度。在电子商务应用技术水平方面的落后,不仅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程度的提高,而且是造成与发达国家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应当从战略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发展框架与战略。包括发展方向与突破点、关键技术与关键产品、资金投入与人才配置、产业与应用衔接、政府与企业结合、自主开发与技术引进等。
  二 、改善网络基础设施
  加强网络技术研究,改善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整体水平,增加线路、带宽,提高网络速度。加快电信产业发展,打破电信行业垄断经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善电信服务质量,调低电信资费标准,使网络消费与人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
  三、法律法规必须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
  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问题上,应该注意在规范管理与鼓励创新之间求得平衡。既要看到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的必要性,又要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的特殊性,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营造一个宽松而有序的法律环境。为此,政府应该制订政策鼓励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同时,立即差手解决电子商务法律中的紧迫问题,如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等。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立法与监督,规范企业的电子商务行为。在网络商场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交易的合同认证、执行和赔偿、反欺骗、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征管、广告管制、交易监督,以及网络有害信息过滤等方面制定规则,为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供一个公平规范的法律环境。另外,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注意与现行国家政策相结合,加快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立法,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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