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婚姻家庭案例 >> 查看资料

母亲多年不付抚养费 儿子诉至法院获支持

发布日期:2015-10-10    作者:110网律师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以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欧杨已经8年都没有收到母亲的抚养费了,2015年欧杨将母亲诉至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要求母亲支付8年的抚养费,并要求今后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近日,泾县法院审理了此案。

  欧杨出生于2006年。2007年8月,其父母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中约定欧杨随父亲生活,母亲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父亲负担教育费、医疗费。但母亲仅仅支付了2个月的抚养费,至起诉时已拖欠了92个月的抚养费。如今,欧杨已入读小学,自己的父亲也重新组建了家庭,有了小孩。父母给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欧杨的生活费、教育费。欧杨故于2015年6月起诉到法院,要求母亲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以及今后每月支付1000元的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义务。而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父母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之前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已经满足不了欧杨的实际生活需要。由于欧杨的母亲自己也没有没有固定工作且有小女儿需要抚养,故判决母亲每月支付400元的抚养费,并将拖欠的抚养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履行完毕。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