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信用卡外借危害大

发布日期:2015-10-28    作者:110网律师
信用卡外借危害大
 
最近出现好多咨询信用卡外借,借卡人透支后不偿还,出现金融机构向登记人追索情形。有必要给大家提个醒,没有特殊关系,不打算代偿,千万别外借信用卡。外借信用卡一般表现:一种是将自己的信用卡直接借给他人使用;一种是让别人用自己身份证办理信用卡,他人实际使用。信用卡法律状态为信用卡实际登记人与银行之间形成信用关系,如果透支则形成借贷关系,无论信用卡谁在使用,法律后果和责任都应该由信用卡实际登记人承担。实践中,信用卡借用往往发生在朋友、亲戚、同事、上下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等有一定关系人之间,起初是出于人情,隶属关系,要求帮忙,结果往往因为信用卡与实际登记人分离,吸取控制,如果实际使用人违反诚信或客观上无力偿还,最好导致银行向信用卡登记人追索,造成不应有损失。甚者会因此导致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严重后果。教训深刻,不得不防,建议慎将信用卡外借,不要轻易让他人以自己名义办理信用卡。切记切记。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林律师
河北保定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