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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5-12-05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怎么办?


一、首先了解一下三个基本法律知识:
1、扶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2、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3、赡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二、再学习了解以下三个问题:
1、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3、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三、最后,告诉你,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义务的,怎么办?
问: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怎么办?
答: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律师提示
扶养义务、抚养义务、赡养义务等法定义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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