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侵犯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赔偿损失
发布日期:2016-01-12 作者:110网律师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在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案件。权利人在采取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同时提供著作权登记证明文件,被告一般很难逃脱侵权责任。被告常见的抗辩理由,其从公开的网络环境中下载而来,这一抗辩并不影响法官对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因此,我们也建议网站运营者,不要随意使用网络中下载素材使用于自身网站,原因是运营者无法对该素材的创作者是否放弃著作权进行判断,因此也就埋藏了纠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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