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渗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发布日期:2016-05-29 作者:孙心远律师
原告小杨诉称:原被告同住惠州县某小区,系上下楼邻居。2014年开始,小李家从顶棚向下漏水,现已渗透到客厅,多次找小李协商要求维修,未果,经物业公司调解仍无果,请求法院判令小杨对卫生间顶棚渗漏进行维修、客厅损坏部分进行装修。
被告小李辩称:房屋漏水从2010年就开始出现,该幢房屋每家的卫生间都有漏水现象,系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且一直在维权。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所居住的601室房屋卫生间发生渗漏,造成了楼下小杨房屋的损坏,属于侵权,故小杨要求被告小李对其卫生间顶棚渗漏进行维修,对家客厅损坏部分进行装修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令小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一个月内履行上述义务。
律师提醒:1062“快乐家居”节目常年嘉宾、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律师菅峰告诉记者,在城市里,高楼大厦让更多的人成为了邻居,小区绿化、楼体外墙、楼道、走廊等都成为了大家共有共用的,按照方便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处理好邻里关系。如由于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擅自改造、施工不合格等因素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的,应及时沟通,主动消除危险,能补救的及时补救,不能补救的折价赔偿,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同时,如漏水问题属于商品房质量问题,应收集相关证据,可在承担相应责任后另行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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